7月9日,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省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,并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。这些案例展示了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。
发布会上,湖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袁明介绍了相关情况。其中一个案例中,王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2022年6月27日,法院裁定减刑二个月。然而,2023年11月,检察机关发现王某某在减刑考核期内存在违规行为,如“借卡消费”、违规传递物品等。经检察机关监督,监狱和法院采纳意见,2024年3月,法院裁定撤销王某某的减刑。
另一个案例涉及戴某某,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,但因需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子未能收监。检察机关协调多部门通过低保等政策解决了其妻的生活问题,确保戴某某顺利服刑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陈某是某包装公司的技术工程师,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。他在看守所服刑期间,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,急需他回厂指导。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,陈某表现良好,可以回家两天进行技术指导。最终,看守所批准陈某回家两天,帮助公司生产重回正轨。
某地区检察院对辖区内某监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时,发现民警张某收受罪犯亲属财物,隐瞒罪犯严重违纪行为,导致多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获得减刑。张某被立案查处并判处刑罚。该监狱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,进行了整改。
某县检察院运用自主研发的大数据监督模型,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余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无证驾驶。进一步核查发现,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受到罚款处罚,但社区矫正机构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。该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,均得到采纳并纠正。该监督模型已被多个基层检察院应用,发现了大量监督线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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